广大市民朋友们:
为了全面提升城市形象,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,希望广大养犬的市民朋友们能够自觉增强文明养犬意识,少一些随意、多一份规范,少一些自我、多一份责任,少一些放任、多一份管理。因此,我们提出倡议,从你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,文明养犬,共建美好家园。
一是遵守公约,依法养犬。广大养犬的市民朋友们要认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、《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树立依法养犬、科学养犬、文明养犬意识,做到不违规养犬、不随意遗弃犬只,自觉接受养犬管理部门的监督。
二是加强管理,规范养犬。市民养犬要进行拴养或圈养,户外遛犬时要使用犬只束引带牵引,主动为犬只佩戴嘴套;不携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不携犬只进入医院、学校、图书馆、影剧院、商场等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。
三是爱护环境,卫生养犬。市民携犬外出时,不随意践踏草坪、花坛,不占用公共设施,对犬只排泄粪便,养犬人要及时清理,以免影响市容整洁、影响公共卫生和他人健康。
四是尊重他人,文明养犬。要体谅他人感受,防止犬吠影响他人,和睦邻里,避免纠纷;携犬外出时主动避让行人,注意避让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孕妇和儿童,避免发生咬伤他人悲剧。
五是讲究卫生,健康养犬。要按照犬类疫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及时注射疫苗,定期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。病犬治疗期间,不随意外出遛狗,以免互相传染。
市民朋友们,文明城市需要文明养犬,“自觉文明养犬,共建美好家园”是大家的责任和义务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,规范养犬行为,科学文明养犬,为维护优美整洁、和谐健康的城市环境共同努力!
铜陵市公安局 铜陵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铜陵市农业农村局
2020年8月20日